決定任命:
趙輝為諸暨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局長。
任命:
郭志軍為諸暨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;
杜敏麗為諸暨市人民法院楓橋人民法庭庭長。
免去:
郭志軍的諸暨市人民法院楓橋人民法庭庭長職務(wù);
嚴(yán)周菲的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陳純的諸暨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吳尚偉的諸暨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